投资者_1706005308000

:明阳智能(601615) 潘总你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作为股东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要求公司提供最新的股东人数,我已向贵公司证代发送邮件,要求在中登系统查询截至2014年1月18日贵公司十大股东名单及股东人数,并附上我的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为何不见回复??  
2024年01月23日 18:24 来自 网站

明阳智能

尊敬的投资者,根据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面向所有投资者统一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户数。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2024年01月26日 10:43 来自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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