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_1778497346326

:三峡能源(600905) 上交所及北京证监局自2020年起多次函询此事,要求披露明确的整改方案与资产注入时间表。但公司的互动回复中始终未见具体推进计划,仅以“战略实施主体”等官方口径回复,这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核心利益与未来发展。 因此,请公司明确回答以下问题: 1. 上述五大平台是否构成同业竞争?集团计划何时、以何种方式将这些平台及体外资产的权益纳入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唯一平台”的承诺? 2. 请给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2026年05月12日 09:43 来自 Android

三峡能源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长期有效,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公司作为三峡集团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实施主体,以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为主营业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6年05月20日 09:40 来自 Android